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桂芬”留言:我患重疾乳腺癌中晚期,理化指标显示需要用靶向药物赫赛丁,因此药非常昂贵,我全家只有爱人工作,无法自费承化疗费用。几天前,国家发布赫赛丁进入到基本药品目录了。请问赫赛丁什么时候能走天津医保报销?我目前已经普通化疗和放疗都结束了,正在急切等着使用此药,请您百忙中抽时间给予解答。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临床上主要采取局部治疗(手术、放疗)和全身治疗(化疗、内分泌治疗、生物靶向治疗和中医药辅助治疗等)。目前,我市现行医保《药品目录》中,可用于治疗乳腺癌等恶性肿瘤的各类抗肿瘤化疗药品多达200余个,例如多柔比星、紫杉醇、环磷酰胺、甲氨蝶呤、表柔比星、氟尿嘧啶、多西他赛、顺铂、卡铂等等,可基本满足包括乳腺癌等参保患者的临床基本用药需求。同时,患者手术治疗所发生的大部分诊疗项目及费用也都在我市医保报销范围内。
信访人所提到的是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肿瘤生物靶向治疗药物“赫赛汀”(一种重组DNA衍生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主要适用于HER2(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过度表达的转移性乳腺癌。2017年6月底以前,该药品未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也未纳入本市医保目录。2017年7月下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将曲妥珠单抗纳入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明确了医保支付标准,要求各省市根据地方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和支付水平,合理确定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并要求与地方新版药品目录一并执行。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们正在会同卫生计生、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及相关医药专家,结合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和本市医保工作实际,积极研究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与地方衔接政策,争取尽快将符合国家要求、临床需要、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报销,切实满足参保人员的保障需求。(“津云”—前沿新闻记者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