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张磊”留言:2013年底,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验甲宫村、大街村、牛各庄村、孙家庄村、叫山村、王刁庄村等村,养鱼户鱼池全部政府收回废弃,改为林草湿地,为的是保护天津于桥水库水质,养鱼户每户每亩补助4200元,每年每亩1000元林草湿地补贴至今未发放。养鱼户都是五六十岁老人,没有一技之长,养鱼一年收入七、八万元,鱼池承包期限还有30多年。现在养鱼户没有了依靠,补助款少得可怜,不知道以后怎么生活。
蓟州区区委回复:2013年,依据水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下发的于水保【2013】1号《于桥水库周边22米高程线以下鱼池清除工作实施方案》,该镇辖区内现状鱼池在清理后,均按补贴标准4200元/亩予以了补贴。补贴包括:一是按规定对养鱼户清池给予的养鱼经济损失补贴;二是对鱼池附属设施的补贴,主要包括供电线路及设备、机井、潜水泵及管带、看护房、埝上树木等,不包括开发鱼池和集体投入部分。您反映的开发维护部分不在补贴范围内。每年每亩1000元的林草湿地补贴是对村集体的补贴,如何分配,由村级组织协调解决。(“津云”—前沿新闻记者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