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07-31 10:02

标题:养鱼户依靠养鱼生存鱼池政府收回了 补助款太少无法生活

    养鱼户依靠养鱼生存鱼池政府收回了 补助款太少无法生活

    2013年底,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验甲宫村,大街村,牛各庄村,孙家庄村,叫山村,王刁庄村等村,养鱼户,鱼池全部政府收回废弃,改为林草湿地,为的是保护天津于桥水库水质,鱼池收回了,养鱼户每户每亩补助4200元,开发维护鱼池子钱没给,养鱼户都是五六十岁老人,没有一技之长,不养鱼能干什么?养鱼一年收入七、八万元,生活富裕,鱼池承包期限还有30多年完全靠养鱼可以养老,鱼池政府收回了没有了依靠,补助款少得可怜,怎么生活?该给补得不给补,当时原副县长田建国和镇党委书记吕志华说,补助的是比外县少,以后每亩还得1000元钱呢,他们说的每亩给1000元鱼池收回后改为林草湿地每亩给1000元,可是到现在3年多了,一分钱没给,他们两欺骗养鱼户,这是领导应该所为的吗?养鱼户没有了收入,生活水平直线下降,没有依靠补助的款又少,该给补的不给补,不知道以后怎么生活。

    综上事实,请求市领导给予关注,为渔民想一想,以后怎么生活。

    2017 年 6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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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7-08-08 15: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已责成马伸桥镇党委、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2013年,依据水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下发的于水保【2013】1号《于桥水库周边22米高程线以下鱼池清除工作实施方案》,该镇辖区内现状鱼池在清理后,均按补贴标准4200元/亩予以了补贴。补贴包括:一是按规定对养鱼户清池给予的养鱼经济损失补贴;二是对鱼池附属设施的补贴,主要包括供电线路及设备、机井、潜水泵及管带、看护房、埝上树木等,不包括开发鱼池和集体投入部分。您反映的开发维护部分不在补贴范围内。每年每亩1000元的林草湿地补贴是对村集体的补贴,如何分配,由村级组织协调解决。

该镇已对您反映的问题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了答复。

感谢您支持我们的工作!

                       

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督查室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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