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使用程序?
A: 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是以物业项目为单位统筹使用,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第一步,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意见,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二步,现场查勘。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派人到项目现场查勘、确认后,出具核实意见,对属于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维修范围的予以备案;
第三步,组织维修。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管理单位自行组织维修;也可以委托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代修。
第四步,验收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施工单位到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工程结算。工程费用经业主委员会确认后,从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明细账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