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曲浩川”留言:我是和平区西安道明德里的居民这两天出来腾迁政策是给两套津南区渌水道的50平米的安置房,我们家房子面积接近60平米还是老的洋楼。因此,这样的腾迁政策有何依据?
和平区政府回复:和平区住人地下室解困异地安置工作作为我区2015年民心工程和2017年重点政务目标,是本着居民自愿的原则,由政府执行,改善我区地下室居民现居住环境的一次性解困工程,被安置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决定去留,此次地下室解困异地安置工作并不是腾迁行为,是一次性的工作,今后将不再进行异地安置工作。(“津云”—前沿新闻记者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