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中有四种情况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编辑:张令沛 2017-07-14 10:23:00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秦女士”留言:我是蓟州区官庄镇村民,从2008年开始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前两年才结婚,结婚后和我丈夫分家单过,今年5月份怀孕生孩子病情严重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10天才脱离危险,孩子28周早产现在还在儿童监护室没有出院,现在家里外债累累,我现在的状况申请低保可以么?需要什么程序?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回复:据区民政局反馈: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规定,申请低保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需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相关规定。二、2017年4月1日起申请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需低于860元。三、家庭财产中有以下情况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家庭拥有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工商出资额之和,人均超过城市低保标准的24倍;(二)家庭成员名下拥有大型、小型汽车;(三)家庭成员名下拥有非居住类房屋及两套以上住房;(四)家庭成员中有自费留学的及拥有非生活必须高档用品的。目前,办理低保需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并授权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津云”—前沿新闻记者张令沛)

  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全部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全部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