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幼儿园在小区内住改商、无证经营
某幼儿园园长租用御水园小区3栋1门101办幼儿园,御水园小区3栋1门101属于居住用房,擅自住改商,并且无证经营,严重破坏了小区以住为目的的初衷,导致小区大门形成虚设,严重影响了小区治安环境,侵犯广大业主的集体利益,希望相关部门赶紧处理解决,还小区一个安宁的环境,非常感谢。
某幼儿园园长租用御水园小区3栋1门101办幼儿园,御水园小区3栋1门101属于居住用房,擅自住改商,并且无证经营,严重破坏了小区以住为目的的初衷,导致小区大门形成虚设,严重影响了小区治安环境,侵犯广大业主的集体利益,希望相关部门赶紧处理解决,还小区一个安宁的环境,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7-7-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新北街领导十分重视,派执法队员现场调查核实,现将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幼儿园名为红太阳幼儿园,确属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办幼儿园。该队立即责令其停止营业,并依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对其下发了通知责令其停止营业,告知相对人携带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到区有关部门办理许可。5月19日14:30该队对该幼儿园进行复查,发现该幼儿园仍未停止营业,依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街道办事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下列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停止,需要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及时告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新北街执法大队已依法履行检查职责并告函给区教体委,由区教体委对其查处。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