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局长,您刚才提到,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是我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上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将如何推进呢?
苗加兴:今年我市继续深入推进清新空气行动,深化“五控”治理,全面加强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和船舶污染、工业企业污染防控,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全年共安排清新空气行动工程任务719项。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年度任务目标制定。针对我市当前结构性、复合型的大气污染特征,我市印发实施《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清新空气行动年度任务,细化了目标指标、工程任务、专项治理和组织实施4个清单。
二是抓好重点工程推进。截至5月底,已完成清新空气行动工程任务262项。其中,静海热电厂1#-3#机组已于3月31日全部关停;已完成全市清洁取暖摸底调查,并将2017年10万户清洁取暖任务分解到各区;完成燃煤锅炉改燃并网218座260台,和平、南开、河西、红桥和河东5个区实现燃煤锅炉“清零”。完成重点行业提升改造4项,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9项。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持续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焚烧火点,及时对发现的焚烧火点问题进行全市通报,截止目前已通报了140个火点。强化“车油路港”治理,自1月1日起,天津港靠港船舶全部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自5月1日起,天津港码头全面停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集港煤炭焦炭;自6月1日起,全天禁止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率先启动机动车“环保检测、交管处罚”联合执法试点,持续加快老旧车淘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清单管理,截至5月底,已建立机械清单2088台,排查非道路机械2820台次,查处超标机械61台;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对3家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依法处罚;严格开展车船用油品质量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和使用不达标燃油行为。
三是抓好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秉承“冬病夏治、夏病春治”的原则,由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分别牵头组织推动,在全市启动实施冬季清洁供暖方案、煤炭质量专项整治等15个专项整治行动。四是抓好应急保障。每日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市环保局派出20个工作组常驻各区开展技术服务。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累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8次、29天,市政府派出督察组,对全市16个区、15个应急责任单位开展全覆盖督查;全市各级网格员和873名专职网格员全员上岗、全面巡查。五是抓好问责考核。今年1至4月,实施各区按月空气质量排名并兑现经济奖惩,采取区域限批、电视公开约谈等问责措施,市政府共对14个区进行约谈,对11个区进行通报批评,责成15个区提交整改报告。
下半年,我们将围绕15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快治理任务进度。在控煤方面,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清零”进度,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煤炭经营企业责任清单和监管台账,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以城乡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为重点,开展散煤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其他区政府所在街镇实现散煤“无煤化”。在控尘方面,严格落实“五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标准,确保全市土石方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红外线视频监控全覆盖;实施环城四区渣土集中堆卸地并严格管理,加大智能渣土运输车投运量。按月对各区政府实施平均降尘量和道路扫保“以克论净”考核。在控车方面,继续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执法检查和机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环保一致性检查,配合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开展高排放中型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集器(DPF)加装工作,加强对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的监管,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制定我市提前供应国六标准油品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在控工业企业污染方面,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对火电、钢铁、水泥行业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实施重点行业生产调控,对部分行业实行错峰生产。对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