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各级办事部门,推诿扯皮,只是给你个电话就算完成任务
我大约在2017年4月底左右,向天津市房管局反映社会上很久以来就有贩卖限价房的团伙,导致我们有条的买不到限价房的事,另向天津劳动保障局申请本人因腰间盘犯病走路困难,导致的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困难问题,失业了很久,想申请进行劳动能里鉴定,从而获得一些些补足,结果各级部门一个推一个,最后都不了了之!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限价房的问题,市国土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对您咨询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耐心解释,您表示满意。
关于劳动鉴定的问题。根据《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4]105号)有关规定,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可自愿向用人单位提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失业人员可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完整的病史资料复印件(主要包括住院及门诊病历、票据等)。由存档机构和区劳鉴办对申报材料和申请人依据鉴定标准进行初审和公示,初审和公示合格后向市劳鉴办申报,经市劳鉴办组织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您可以向您档案存放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市国土房管局、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