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北辰区宜兴埠镇2008年拆迁至今未还迁的疑问
尊敬的北辰区领导和宜兴埠镇领导:
您好!我是宜兴埠镇的一名拆迁户。2017年6月3日,我对普泽家园和普润家园的还迁问题进行了提问,宜兴埠镇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回复。在回复中,我仍有4个疑问请求解答。
1、针对普泽家园和普润家园入住时间,宜兴埠镇府是这样回复的:“宜兴埠镇于2016年10月26日起正式启动旧村改造选房工作。按照镇政府承诺,普泽家园、普润家园小区将于2017年底前实现入住,并非是2016年底前。”而北方网上宜兴埠镇政府早在2016年2月22日就回复说,“在市、区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运作之下,我们外购房源1490套,总面积7.8万㎡,目前正协调开发商筹集资金5.8亿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有望在年底前进行还迁。”两次回复中虽然一次写的是“入住”,一次写的是“还迁”。在百度百科中是这样定义还迁的,“还迁,词义是拆迁后的居民返回原居住地居住。”换句话说,还迁就是入住。请问,尊敬的各位领导,这是怎么回事?我应该以北方网的哪条回复为准?文字游戏还是不要玩了。我合理合法的根据领导的回复要补偿,请问什么时候给?
2、针对普泽普润是河北区挑剩的问题,宜兴埠镇府是这样回复的:“宜兴埠镇政府购置的普泽家园、普润家园小区还迁安置房为整栋房屋,不存在河北区居民挑剩下的问题。”那么请问,为什么不把整个小区买下来呢?为什么不把大家安置在一个小区里呢?为什么不买采光好、位置好、户型好、楼层适中的楼栋呢?
3、普润家园已经开始招聘物业人员了,我想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让我们选了普泽普润的老百姓入住呢?我们只是想要个期限,怎么就这么难呢?
4、就算是按照镇政府回复的,今年年底前入住。现在2017年已经过半,东马道的宜润园到现在还和去年10月份一样,没有一点动静。请问今年年底前能让我们入住宜润园吗?如果不能,赔偿怎么算呢?
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房子让你们挥霍了十年了,每年就施舍给我们那么一点点租房费,你们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不担当不作为。你们不怕巡视组查你们吗?
谢谢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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