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利,男,汉族,1961年11月生,河北盐山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南开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九届市委候补委员,十届市委委员。
1983年9月起,先后任天津市道桥管理处二队技术工人、副队长。1986年4月起,先后任天津市市政五公司四工区副主任、主任、工程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经理。1997年3月起,先后任天津市第五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00年11月,任天津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其间:2002年3月—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6年9月起,先后任天津市汉沽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05年6月—2007年1月在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年1月,任天津市汉沽区委副书记、区长。2009年12月,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正局级)。2010年1月,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正局级)。2013年3月,任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1月,任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