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亮剑:失信“老赖”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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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17-06-14 13:43:31

内容提要:近日,被执行人李某某、姜某某将20000元罚款交至宝坻法院,此前二人已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这是宝坻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执结的一个典型案例。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被执行人李某某、姜某某将20000元罚款交至宝坻法院,此前二人已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这是宝坻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执结的一个典型案例。

  南某某等六人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姜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宝坻法院调解,确定李某某、姜某某给付南某某等人劳务费56968元。因其未履行给付义务,南某某等向宝坻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事关6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宝坻法院执行局本着加强民生保障的宗旨,多措并举、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执行工作。执行法官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表,二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未申报财产,且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通过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虽查封名下车辆一部,但车辆下落不明,无法扣押处置,申请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信息,案件进入僵局。

  此后,宝坻法院执行局接到消息,二被执行人之女驾驶涉案被查封车辆出现在宝坻区妇幼医院,执行干警立即采取措施对车辆实行强制扣押。被执行人之女拒绝配合并阻碍扣押工作,宝坻法院遂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后二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找到法院,对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供认不讳,履行了全部义务。执行法官及时将执行款发放给6名申请人,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当老赖非儿戏,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必然要付出沉重代价。因李某某、姜某某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宝坻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并进行了批评教育,有效树立了司法权威。(“津云”—前沿新闻记者 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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