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法院依法执结一件涉民生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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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17-06-14 13:43:31

内容提要:阎某系宝坻区林亭口镇的一名小学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李某撞伤。经诉讼,宝坻法院依法判处李某赔偿阎某各项损失合计41041元。因李某一直未履行,阎某的法定代理人于2016年到法院申请执行。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宝坻法院依法执结一件涉民生执行案件,经过执行干警的艰苦工作,申请人阎某终于拿到了4万余元的执行款,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制裁。

  阎某系宝坻区林亭口镇的一名小学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李某撞伤。经诉讼,宝坻法院依法判处李某赔偿阎某各项损失合计41041元。因李某一直未履行,阎某的法定代理人于2016年到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李某刻意躲避执行,承办本案的执行一庭干警作出了很多努力,但并未取得实际进展,案件的执行工作进入了僵局。

  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中,由于申请人阎某急需执行款进行治疗和康复,宝坻法院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切实加大了执行力度。执行过程中发现,李某的银行账户从来不存现金;为躲避执行,他还在门口安装了监控设备,且每天早出晚归,早晨五点出门,晚上九点才回家。执行干警虽然依托网络查控平台,对其名下汽车予以查封,但一直未找到该车无法实际处置。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执行干警先后六次蹲堵被执行人。其中,一次在田间发现被执行人,但因执行干警对地理状况不熟,被李某逃脱,一名干警还在追赶的过程中落水。后来,经周密部署,10余名执行干警清晨出发再次蹲堵被执行人,在李某家门外,发现了其名下的汽车;由于李某家中有人但始终不开门,三名执行干警不顾危险跳入院中打开大门,发现李某并不在家中。在准备依法将汽车提至法院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家属及其他村民予以阻挠,执行干警根据情况现场查封了车辆,张贴了封条。当天下午,执行干警再次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发现被执行人已将车上封条撕毁,正准备外出躲避执行,遂迅速将其拘传至宝坻法院,并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在强大的压力下,被执行人家属主动找到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并在约定时间全额给付了执行款,案件执行完毕。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向执行一庭全体干警赠送了内容为“依法办案,为民解忧”的锦旗。

  宝坻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罚款2000元,并继续执行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李某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清醒认识,表示立即缴纳罚款。案件顺利执行,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民生权益,同时也有力地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彰显了司法权威。(“津云”—前沿新闻记者 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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