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尤先森”留言:天津市网约车实施细则及过渡期已经结束,相关法律法规已正式生效并实施,但部分网约车平台依旧我行我素,无视相关政策法规及职能管理部门工作,继续给非本地车辆及无资质车辆派单并盈利,对网约车管理办法,交通安全法,公共道路交通运输法,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置若罔闻。请相关部门给予明确说法态度,执行严格监管措施。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回复:随着我市网约车管理办法过渡期结束,为了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市客管办与市公安部门约谈了滴滴公司,并对其经营行为明确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认清企业主体责任。立即清退不合规车辆及驾驶员,清退工作越难越要发挥企业作用加强分析研究,要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缩短清退时间,确保清退工作顺利完成;二是要令行禁止。平台公司一定要严格遵守《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立即停止不合规车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要与政府管理步调保持一致;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客管办要求平台公司加强内部工作的管理,实事求是解决自身问题,期间行业管理部门将加大市场治理,对违规经营的车辆和人员将依法依规查处,直至追究平台公司的责任。(“津云”—前沿新闻记者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