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根据高院《关于在5月份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的通知》,武清法院执行局多次开展了集中执行和分散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月30日晚9:30,案件承办人李存乡接到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张继忠打来的电话,称长期外出躲债的被执行人季某已回家过端午节,明天一早又要离家,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
案件承办人立即将该情况向陈文岐副局长进行了汇报,陈文岐副局长要求承办人立即组织人员对被执行人予以拘传。因恰逢端午节,又是晚上,组织人员困难,王宝安副局长主动请缨,协同承办人及一名法警前往30公里以外的被执行人家对其进行拘传。
将被执行人季某带回法院后已是晚上10:30,承办人迅速对其进行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很不配合,称外面有100多万工程款要不回来,家里没有钱,无法给付申请执行人工资。承办人为保证案件能够顺利执行,提出让被执行人先交纳5000元,余款找人担保。被执行人称亲戚朋友的钱都借遍了,无处再去筹款。承办人见被执行人没有还款的意向,在请示主管院长后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在送被执行人去拘留所的路上,被执行人提出跟朋友再联系试试看能否筹到一些钱,于是承办人决定返回法院等待。经被执行人联系,其一个朋友愿意给被执行人担保,但手头只有3000元现金。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办人决定今天交款3000元,余款7025元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并由担保人进行担保。承办人把这一情况和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沟通,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
0:10,被执行人的朋友将执行款3000元交到法院,并对剩余执行款进行了担保。
至此,原本看似执行无望的申请执行人重新看到了希望,对法院的工作人员不辞辛苦表示感谢。(“津云”—前沿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