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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北辰区政府 编辑:张令沛 2017-05-18 09:56:27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徐阳”留言:我是青光镇青光村村民。我父母十几年前离异,我与母亲生活,没有住房。我2013年结婚,丈夫是河北省武强县人,在天津打工。母亲现在有病需要治疗,我带孩子没有工作。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北辰区政府回复:按《物权法》及相关政策规定,镇村已无宅基地审批权限,不可能再审批新的宅基地。(“津云”—前沿新闻记者张令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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