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关申请公租房条件的问题
以前申请购买过限价房,现在已经卖了,还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以前申请购买过限价房,现在已经卖了,还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区房管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依据《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第54号)“一个家庭原则上只能享受一种住房保障方式”的规定,您申请购买过限价房,已享受过一种住房保障方式,故不能再享受公租房保障。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区房管局电话23329370进行咨询。
最后,再次对您表示感谢,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区委督查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