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孙晓妍”留言:现在对于开放式厨房不予通气的决定是否真实?
滨海新区政府回复:经了解,按照《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4.2.1项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隔开。2009年住建部颁发的《城镇燃气技术规范》8.2.3项规定:燃气、用气设备与可燃或者难燃的墙壁、地板、家具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按照以上规范要求,开通燃气前提条件为厨房和客厅、卧室之间要有物理隔断。敞开式厨房与起居室(厅)合在一起,存在通风隐患,当居住者打开空调,门窗一般会封闭,此时使用燃具,不符合必须通风的条件,燃气在燃烧时需要消耗大量氧气,加上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对室内人来说就形成了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为了用户用气安全,避免出现燃气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规定,不予敞开式厨房通气点火。(“津云”—前沿新闻记者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