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先生”留言:我是大张庄镇小马庄村的居民,农业户口与母亲分户,与儿子在一个户口本但未迁出本村,拆迁是否满足阳光政策条件?
北辰区政府回复:根据《大张庄示范镇建设住宅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补充办法中规定:对于同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直系亲属,只有一处认定住宅的,结合住房困难程度,按拆迁安置补偿办法中的救助政策规定,可申请享受相应的阳光救助(对于在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曾享受福利分房和住房补贴的人员不能享受上述政策)。
经村委会认定后,符合此项规定即可享受阳关政策。但小马庄等北部八个村庄的拆迁政策现处于政策申报阶段,具体拆迁政策以最终公告为准。(前沿新闻记者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