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了给读者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务,提醒读者及时归还所借书刊,避免产生逾期服务费,天津图书馆从2017年4月23日起免费开通借阅到期微信提醒服务。
在读者所借书刊应还日期前7天,图书馆将向读者发送借阅到期微信提醒通知。此服务不向读者收取任何费用,欢迎广大读者关注“天津图书馆”微信服务号,享受此项惠民服务。具体方法如下:
1、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选“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关注”即可;
2、点击“我的图书馆”——“我的借阅”;
3、输入读者证号、密码、姓名、电话及邮箱,点击“修改”,提示“个人信息完善成功”即可绑定;
4、绑定后,在您所借书刊应还日期前7天,图书馆将向您发送借阅到期微信提醒通知。(前沿新闻记者 刘影 通讯员 王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