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4-12 17:38

标题:非农业退伍兵安置问题咨询

    我儿子自2003年12月参军入伍,2011年12月退伍共服役8年,二级士官,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2008年四川抗震救灾荣立三等功。没有正式工作,武清杨村户籍,当兵时为非农业户籍,入伍时有安置卡,但是回到地方后不管安置,现在具体政策是什么。望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4-19 16:5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民政局回复如下:

目前武清区接收的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选择转业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烈士子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民政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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