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勇 提问时间:2017-04-08 17:10

标题:楼上装修改地暖,我家卧室漏水

    杨律师:

    您好!我家是80/90年代的房子,六楼封顶,我家住五楼,如今出租出去了。楼上现在装修,租客告知我房顶漏水,已经有大量水渗漏到我家,导致衣柜衣服和地板上都是水渍。租客去楼上协商,楼上答复和他们没有关系,而租客看到楼上的施工人员将地面铲除,正在铺设地暖。

    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赔偿,一般这种情况能够做何种赔偿?

    我希望楼上给我家房顶恢复原貌,可以么?或者要求给予金钱赔偿,一般赔偿多少?或者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吗?

反 馈

回复律师:杨洁 回复时间:2017-04-19 16: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赵勇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相邻关系。”

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您述及的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恢复原貌,如恢复原貌已不具有现实可能性,您可以以您实际遭受的损失大小起诉至法院,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杨洁律师

201 7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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