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侯晓晨”留言:我住在津南区双港镇景荷道附近,目前大力发展新能源车辆,可是一般家庭不具备安装充电桩条件,距离我家最近的充电桩在南开大学里,有好几公里远,停车充电的位置也被自行车占用,可不可以在居民区建设充电桩,方便居民充电?
津南区人民政府回复:经了解,城南供电分公司开展的居民充电桩报装业务,需业主具有固定车位产权和物业部门出具同意安装充电设施的证明材料,手续齐全后可在业主的固定车位附近安装慢充充电桩。
南开大学内的充电桩为市电力公司投资建设的快速充电桩,建设选址为公用停车位,建设计划为市电力公司研究决定,2017年建设指标为15处,较为有限。下一步,津南区将积极协调市电力公司和相关部门,推动充电涉及建设力度。(前沿新闻记者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