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王某是本市宁河区法院一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前不久准备坐飞机出行,在购票时被告知因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买票。为了不耽误行程,这个“失踪”一年多的老赖不得不找到法院履行义务,并请求执行法官将其从黑名单上撤下。
经宁河法院调解,王某与前妻于2015年8月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付孩子自2012年10月至2015年8月期间的抚养费2万元,自2015年9月始至孩子独立生活止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然而,协议达成后,王某却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传唤,王某不仅拒不来院,而且为逃避执行搬了家,从此音信全无。在多方查找王某财产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不久,王某因外出无法购买机票,不得不主动找到法院履行了先期应给付的2万元抚养费,并承诺以后将按期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据介绍,在解决执行难的行动中,宁河区法院充分运用征信惩戒系统,通过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力度,已促使多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