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农村村民新住宅用地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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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武清区人民政府 编辑:文婷 2017-02-27 13:21:24

  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耿朝阳”留言:我是小屯村村民,请问如何申请宅基地?

  武清区人民政府回复:一、新住宅用地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减一处住宅的;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减一处住宅的。

  二、审批程序: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按下列程序申请审批:(一)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申请理由等要真实。(二)村民委员会将用地申请提交村民委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上报镇政府审核。(三)镇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材料的审核和实地踏勘,据实填写审核意见后,将有关材料上报镇长办公会审批。(四)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建房用地许可证。如您符合申请条件,请您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依据办理条件和程序,根据村里实际情况,向上一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前沿新闻记者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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