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孕妇产检时单位是否应该安排倒休
我想咨询一下我作为怀孕女职工,在正常的例行产检时,要求工作单位根据医院产检日期安排我倒休(不是要求单位给我产检假,只是让我产检那一天休息,随后在其他时间把这一天班补齐,确保一周上满五天班),单位领导以产检是我个人行为,排班以工作需要排班,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安排我产检这一天可以倒休拒绝了我的要求,我想问问我这要求产检时倒休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给予帮助,谢谢!
我想咨询一下我作为怀孕女职工,在正常的例行产检时,要求工作单位根据医院产检日期安排我倒休(不是要求单位给我产检假,只是让我产检那一天休息,随后在其他时间把这一天班补齐,确保一周上满五天班),单位领导以产检是我个人行为,排班以工作需要排班,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安排我产检这一天可以倒休拒绝了我的要求,我想问问我这要求产检时倒休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给予帮助,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2012】)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