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德军 提问时间:2017-01-30 13:54

标题:关于买房时要求缴纳备案价格以外的差价是否合理

    张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近期在汉沽买了套房,16.12.28交付首付款,售楼处收取14.5万团购服务费是否合理(该费用不包括在房屋备案价内),收取的该团购费所出具的收据是一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交纳首付时所出具的收据不是同一家公司。如果不合理,能否要求该代理公司退还该部分费用或按原价退房。

反 馈

回复律师:程新霞 回复时间:2017-02-26 02:47 是否超时:

您好!你所提问题,要看你和售楼处签订的协议是怎么约定的,结合协议等证据,才能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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