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财政、税收等政策上将会有哪些支持呢?
孙静云:一是完善货币信贷和监管政策。积极运用差别化监管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金融资源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倾斜。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津金融局〔2014〕9号)、《关于完善再贷款管理支持扩大“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津银发〔2015〕48号)等政策制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信贷投放,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指导。二是建立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支小长效机制。首先是落实农村金融有关财税政策,目的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比如,鼓励各区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探索建立“三农”和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金,对担保代偿损失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其次是强化配套政策支持。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