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补贴
具有天津市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可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补贴以居家养老服务券形式支付补贴对象。
怎么办
申请条件
城市补贴对象为具有天津市户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8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
农村补贴对象为具有天津市户籍的60岁以上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在乡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失能老人和农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天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根据补贴对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按不同标准给予补贴。
服务内容
各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
补贴标准
城乡补贴标准一致,根据补贴对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划分为轻、中、重度三个等级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400元和600元。   
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范围的老年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天津市城镇居民特困救助卡》、《残疾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社区居委会初审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和复印件上报所在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第二步:评估。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全市统一评估标准,按照《天津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内容,对申请补贴对象进行复审并组织进行评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人员上门为老人评估时,应至少2人以上,并持有天津市民政局统一制发的《天津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员证书》,评估完成签字有效。
第三步:公示。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估审核后,应组织对初审合格的补贴对象在其居住的社区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内容包括:申请补贴对象的姓名、住址、服务金额和服务项目等。公示时间为3天。
第四步:审批。经复审、评估和公示合格的,报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的补贴对象进行抽查、核准,并报区民政部门审批。经区民政部门审批后,指导中心将居家养老服务券组织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注意:居家养老服务券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印制,各区民政部门组织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当月有效,过期未用作废。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民政局及各区民政局    [查询具体网点]
地址及电话
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 (电话:022-2341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