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7-01-15 19:12

标题:拆迁办不给协议买房、律师公证的办理手续

    天津市河东区鲁山道小二楼拆迁事宜,目前拆迁办不给曾经协议买房的办理拆迁手续,致使现在很多住户无法享受拆迁待遇,望得到有关部门的解决,这样是合理合法的吗,我们协议买房的不合法吗?为什么不给办理,他们拆迁的难道最后要强拆吗,有哪条法律规定协议买房不能办理拆迁呢,望贵处能认真处理调查此事,还群众公道,保证大家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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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河东区 回复时间:2017-01-26 15:47 是否超时:

党群心连心网民留言回复

问题编号:38459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委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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