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韩冰”留言: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事项?
武清区人民政府回复: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用一处住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三代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口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村民如需建房应向本村村委会提出申请。但是,依据村庄规划,泗村店村目前没有村庄建设用地可以划拨。(前沿新闻记者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