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2016年12月23日,《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即日起实施。作为一项与市民群众日常出行密切相关的政策,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杨洪峰做客天津政务网,向大家介绍《暂行办法》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杨主任,您好!
杨洪峰:主持人好,广大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好,杨主任,《暂行办法》出台后,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那么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暂行办法》起草的总体情况好吗?
杨洪峰:好的。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7月27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明确11月1日正式实施。两个文件为我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
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鸿忠书记、东峰市长多次作出指示和批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市成立了由文魁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维稳办、市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法制办等14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推动全市规范网约车管理工作。文魁副市长先后十余次组织市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做出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我市根据国家两个文件的授权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国内外同类型城市经验、充分吸收行业各方主体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委、市通信管理局、市网信办起草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包括六章,分别为总则、网约车经营许可、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二十七条。
当前,网约车已经成为百姓出行的重要选择,网约车政策起草过程确实受到了广泛关注。如何做到以人为本、如何规范公平市场秩序、如何维护乘客根本权益,科学依法制定相关政策是这次网约新政起草的首要问题。我市《暂行办法》制定的基本思路是,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乘客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鼓励创新,积极引入“互联网+”,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统筹网约车与巡游车协调发展,有序发展网约车;坚持依法规范,规范网约车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