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家庭被私人报复恶意切断供水
我家住在红桥区怡水苑3-3-603,因为与5楼住户产生邻里纠纷,对方装修期间打漏的卫生间的防水,没有采用正当渠道进行处理问题,而是采用违法渠道进行处理。
2016年12月9日,五楼住户私自强行将自来水公司提供给我房屋的生活用水管路人为截断,违法在该管路上新增加一个闸门,截断了原告家庭的生活供水,给我的家人带来生活上的极大困难,严重侵害了申请人家里生活的4个人的人身权利。家里还有未满一个月的新生儿。
在110、居委会条件下,都无法解决问题。
面对这种黑恶势力,我无法生活。
于是我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先于执行家庭供水,但法院拒绝我的先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