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杨涛”留言:我在武清买的房,但是户口还在老家,孩子现在上五年级,从幼儿园到现在一直是在武清,请问领导以后孩子上初中,高中,能在武清上吗?
武清区人民政府回复: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津政办发【2016】32号)中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2016年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五、天津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考报名前须取得我市户籍,方可报考高中。 (前沿新闻记者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