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我们在一些案件中通过微信送达诉状等文书、举证、质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用一帖帖取代一趟趟。”昨天下午,记者从河东区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将微信引入诉讼,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按照传统模式,当事人打一场官司要到法院跑好几趟,要提交证据,还要多次开庭,将微信引入诉讼,则省去了很多时间。”河东区法院民庭庭长齐明告诉记者,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逐年增多,而被告方往往都有保险公司,所以为了提升办案效率,该院便尝试通过微信送达部分法律文书、交换证据,比如通过微信将原告误工费、医疗费证据直接传输给保险公司代理人,开庭前,保险公司就可以拿出一套具体理赔方案。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法院还可以指导原告继续举证。这样,证据交换、举证、质证的程序前置,开一次庭就可以完成全部庭审程序。
齐明介绍,该院还尝试将微信引入庭审,在一次庭审中通过微信联系远在国外的当事人,了解其诉讼请求意见,微信内容截屏存档,提高了庭审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当然,用微信作为审判的手段,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像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就不适用网络送达。而且,也不是所有诉讼都适合使用微信,比如涉及老年人的案件,他们操作新媒体不方便,法院依然适用传统方式办案。”齐明表示,将微信引入诉讼的方式还将逐步在其他类民事案件中推广应用。(北方网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