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王主任,为了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我们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呢?
王建国:编制一个好规划很重要,但是落实好规划更重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要认真学习、把握规划目标、指标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区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真正落地。市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规划和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二是要创新体制机制。本规划的实施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机衔接,把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软件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合理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价格体系、药品供应保障、支付方式、绩效评价等机制,创新建立适应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三是要推进资源调整。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装备。对新建城区、郊区、卫星城区等薄弱区域,有计划配套建设适量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加强中医、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继续加强外围区医院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区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规定标准保障基本医疗卫生配套设施。
四是要强化实施管理。《体系建设规划》与《天津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2030年)》是一个完整的规划体系,并与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市城市空间布局规划、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对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必须按照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须报市卫生计生部门进行规划审核。要建立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适时开展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规划目标。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王主任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介绍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有关内容。本期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