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主任,那么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是如何配置的呢?
王建国: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2张,其中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综合控制在6.2张。总床位中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控制在4.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0.8张。在医院床位中,每千常住人口配置公立医院床位不超过3.3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1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根据全市人口分布格局,本规划将天津市划分为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本规划中,指东丽、津南、西青、北辰四区外环线以外部分,下同)、滨海新区、外围区4个部分。综合考虑各个逻辑区域人口分布及服务需求特点等因素,中心城区每千常住人口配置床位控制在6.5张,环城四区控制在4.3张,两者互融综合配置床位控制在每千常住人口5.8张,其中医院床位4.6张;滨海新区每千常住人口配置床位4.6张(其中核心区和其他区域分别按每千常住人口5.4张和4.3张床位配置),其中医院床位3.6张;外围区每千常住人口配置床位4.9张,其中医院床位4.1张。在未来5年期间,综合医院床位,各区均衡增加;专科医院床位,中心城区重点控制,滨海新区适度发展,外围区重点发展;中医院床位,各区扩大增量。外围区各类医疗机构床位需较大幅度增加,主要是为首都医疗资源疏解预留承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