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那么医疗卫生机构是怎样设置的呢?
王建国:天津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两部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政府办即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具体举办主体主要划分为区办基层机构,区办医院,市办医院,公安、民政、军队及武警办医院)和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和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统称社会办医。这些机构在体系构成上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市级大医院、区级医院(综合医院和中医院等)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各级各类门诊部、诊所等)。在市级大医院规划建设5个市级医学中心(医大总医院、第一中心医院、中医一附院、人民医院、第三中心医院),作为全市医疗卫生服务综合实力的代表,对外辐射和影响,对内吸纳和聚集优势资源;规划建设9个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医大二附院、中医药研究院附院、天津医院、中医二附院、南开医院、第四中心医院、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均衡分布在主城区和滨海新区,作为本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辐射带动本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形成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规划建设9个市级专科诊疗中心(市儿童医院、市肿瘤医院、市胸科医院、市环湖医院、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安定医院和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突出疾病诊疗专业特色,形成学科发展比较优势,保持本市医疗卫生服务专科特色和优势。
中心城区二级综合医院可以通过突出康复、护理等功能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相应特色的综合医院,或者直接整体转型为康复、护理等相关专科医院。
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同时承担基本医疗职能和基本公共卫生职能,作为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共同“网底”。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公共医疗机构。这些机构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中,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划分为区办和市办两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