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宜兴埠拆迁安置费问题
尊敬的北辰区领导和宜兴埠镇领导:
您好!我是宜兴埠镇的一名拆迁户。2008年4月,我家响应镇政府号召,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拆迁。至今,已经过去了7年零7个月。今年,镇政府对前1700号进行还迁选房,我家排在了1700号之外,不能选房。既然现在镇政府不能按照合理时间给我家选房,就应该按照现行的拆迁政策签订补充拆迁协议,执行现行的拆迁政策。2010年宜兴埠进行城中村改造,30个月不还房,租房费翻倍,如果按照此标准计算,每户每月安置费应为9600元。请问各位领导,应如何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