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捆绑销售车位举证的问题
一、10月份在天津购买一套商品房,购房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买车位,当时看了好几个楼盘都是这种销售方式,以为这是市场通用手段。就先买了车位再买的房。
二、后来看到媒体报道绑定车位是违法销售行为,知道自己也是受害者,想通过各种渠道挽回自己的损失,国土局给的答复:要我自己拿出证据,可是但是没有考虑到维权的是,也没什么证据,车位只有汇款证明(还是汇到一个个人账户),使用协议,没给发票也没有收据,更没有合同。想找到证据对于消费真太难了,给我一样被买车位的还有很多,大家都因为举证被难倒了,是不是政府相关部门可以调查呀。
三、看到有的消费者得到市场监督和质量管理局给的答复:这种事情只能找国土局,这不知道谁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四、希望励律师给指导一个正确的解决方法,如何才能申诉自己的权益,退回车位款或按市场价购退回差价也行(买的车位价格每平米高于房屋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