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一家快捷酒店坚持对抗执行,拒绝腾出其租用的房屋,在该酒店入住的房客也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以致生效判决迟迟得不到履行。经前期大量工作后,今天上午,河西区法院出动40余名执行干警及法警前往现场强制腾房。
2015年9月2日,河西区法院依法判令位于河西区环湖中路某大厦内的一家快捷酒店将该大厦六层房屋腾空交还给房主本市某装备管理单位,并给付该单位截至腾空之日的房屋使用费、电梯使用费、卫生费、水电费等。一审宣判后,上述快捷酒店不服,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年11月20日,二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胜诉单位于今年1月向河西区法院申请执行,当月18日,法院即向该快捷酒店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责令其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但期限届满后该酒店仍拒绝履行。
“考虑快捷酒店内尚有入住的顾客,我们执行局的法官先后于今年3月14日、7月27日和11月17日三次到酒店所在地张贴通知书,通知所有在该酒店租住的房客自行办理退房手续,并示明,如果在法院强制执行时仍未办理退房手续的,在执行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该案承办法官崔成元告诉记者,虽经法院多次通知,但快捷酒店仍坚持对抗执行,使得酒店内房客也纷纷采取避而不见的方式,怠于履行义务。11月21日,多名执行局法官再次前往该酒店处送达通知书,并予以录像,可酒店方仍然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经研究,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上午9时,河西区法院40余名执行干警及法警到达腾房现场。经查询入住记录,近50间客房中尚有十余间有房客租住。对于无人居住的房屋,干警们依次进入房间拍照、清点财物,并贴上封条。河西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葛建中告诉记者,为了妥善安置未搬离房客,执行法官已在该大厦内五层联系了若干房屋,可供这些房客临时周转。目前该酒店的所有财物,经干警们清点后,将暂时封存。9:40左右,该酒店老板到达现场。法官在向其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将其带离现场,研究善后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