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创业房补申领
为激发留学人员来津创业热情,在天津市各区县租用经营场地创办企业,或在市、区两级认定的留学人员创业园或专业孵化器内注册企业且本人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企业运营良好的,可以申领来津创业房租补贴。
怎么办
申请条件
1、留学人员在天津市各区县租用经营场地创办企业,或在市、区两级认定的留学人员创业园或专业孵化器内注册企业并运营良好。留学人员是其创办企业的法人且回国时间不超过5年;
2、按照每个留学人员注册企业、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留学人员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区县人力社保局对材料初审,填写《天津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房租补贴发放汇总表》报市外国专家局;
第二步:审核。市外国专家局对区县人力社保局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第三步:拨付。按月申报,次月拨付。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领房租补贴:
1、使用自有房屋创业的;
2、在房租补贴享受期内停业、歇业的。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区县社保管理中心    [查询具体网点]
服务电话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电话:02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