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公证
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怎么办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第103号)
申请条件
公证申请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且与申请的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请。    
办理指南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户籍已注销的,由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户籍情况证明表》。
3、已离境的,提交本人护照复印件。
4、财产所有权证。
5、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证费收取标准:
1、证明产权公证每件收取200元,副本每件收取20元。
2、公证书英译文每件收取50元,其他语种译文每件收取65元。
3、所有权证的英译文每件收取80元,其他语种译文每件收取104元。
4、美国、韩国、奥地利等国使用公证书需文本内容、文本费每件收取80元。
5、外出调查,办证每件收取100元。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各区公证工作管理处   [查询具体网点]
地址及电话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1层(电话:022-5882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