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46岁的邵某因为刷信用卡消费、套现不还,连本带息欠银行6万多余。近日,河西区法院对邵某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因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邵某认罪,庭审仅进行了约10分钟,审判长就当庭宣判,邵某犯有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邵某称,大学毕业后自己就做生意,起初还可以,近两年,由于种种原因,生意陷入困境,资金链断裂,只好刷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从2015年9月最后一次还款,到2016年3月,银行虽多次催款,但邵某一直没还,欠款金额6万余元,其中本金46000余元。2016年8月30日,邵某经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到案。庭审前,邵某已全部还清了所欠钱款。
据了解,昨天上午,在邵某前后走入同一个法庭的还有五名被告人,分别涉嫌酒驾、妨害公务、公交车上扒窃等。与邵某一样,这些被告人全都当庭认罪,且不予辩解。审判用时均在10分钟左右。事实上,法院对几起案件采用了同一种审理程序,即速裁。
据介绍,2015年9月,河西区法院启动刑事速裁审理,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七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的犯罪较轻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此类案件开庭时间均在10分钟以内,平均审限控制在5日之内,当庭宣判率100%,服判率99%。试点开展一年来,该院刑庭仅用两名工作人员,审结速裁案件共170余件,占全庭同期审结案件总数的近30%,在市内六区法院居首位。(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