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
怎么办
办理依据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机动车维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类,各类企业的具体条件执行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天津市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核查工作规范》。
所需要件
(1)机动车维修经营立项申请书(格式文本);
(2)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登记表(格式文本);
(3)变更登记表(格式文本);
(4)股份制企业发起人协议书;
(5)公有制、股份制企业法人代表任职证明;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经营场所产权证复印件;
(8)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9)处置废弃物和降低噪声的环境保护措施;
(10)公有制企业上级机关批复件。
办理指南
(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依法申领、报送立项申请书、许可登记表和其他有关材料;
(2)汽车维修管理处审理申请人报送材料,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3)汽车维修管理处在受理申请后,进行实地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到同一窗口领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5)不予许可的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立即进行整改,符合条件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6)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提交变更事项的全部材料,参照以上程序办理。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地址及电话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022-66272438)
你问我答
Q:办理该项业务是如何收费的?办理时限多久?
A: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工本费正证10元、副本10元;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工本费每证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