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色阳光开发商(快乐老家小区)
尊敬的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首先感谢你们上次的热心回答。
我上次投诉的不是房屋产权问题,
我投诉的是金色阳光开发商(快乐老家小区)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拒绝对业主卖电,和马上冬天的供暖问题。马上就要入冬了,电和供暖、这样的民生问题也需要法院提人民政府决定吗?难道说,人民政府连起码的民生问题都不能为百姓做主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双口镇政府非常重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双口镇后堡村快乐老家项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该项目建设初期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建议您按照购房合同与开发商联系,反映相关问题,或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双口镇政府
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