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女教师正常产检,学校是否应该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您好,我区里的教师,怀孕期间正常产检,是否算事假?我咨询了市卫计委、查询了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现在的规定是“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请教育局明确国家有关政策并传达到学校,怀孕女职工正常体检,不要在扣工资了。
您好,我区里的教师,怀孕期间正常产检,是否算事假?我咨询了市卫计委、查询了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现在的规定是“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请教育局明确国家有关政策并传达到学校,怀孕女职工正常体检,不要在扣工资了。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区政府
2016年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多年来,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女教师劳动保护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文件。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对基层学校的管理,明确政策要求,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
宁河区教育局
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