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9-07 12:16

标题:武清中介之乱谁之过

    当前在武清街头巷尾、小区内,如雨后春笋般的随处可见各类中介,随着今年武清房价的暴涨,各中介们赚的盆满钵满,他们中的一部分从业者置豪宅、豪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介机构应该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开办:一、设立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房地产”字样);

    (三)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组织机构及章程;

    (五)办公场所证明;

    (六)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注册资金证明;

    (七)有与其从事业务相应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规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资格证明并签订劳动合同(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明等);

    (八)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我的投诉问题如下:

    一、请问有执法权的武清区房管、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现如今城区内各中介是否都符合以上条件?如果不符合,那么对于这么多随处可见的黑中介,相关行业监管与主管部门在批准设立、行业管理与打击非法中介上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一个地区或一定范围内的中介数量有无规定,是否全民都可以利用一间小房子或者一间地下室开办中介?

    二、请问武清税务部门,买不起豪车、豪宅的普通工薪阶层每月的个所税按照规定在工资中扣除,而作为能够置豪车、豪宅中介从业者是否按照规定缴纳了税费?作为有执法资格的税务机关查办过几家偷漏税的中介机构?

    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不要以正在查办等等非实质性措辞回复,因为这些大量中介不是短时间内涌现出来的。期待实质性的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9-23 16:4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房管局、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武清区地方税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武清区房管局:您提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需提供以下要件:

1.   申请书

2.   公司章程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劳动合同、《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或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7.   异地在津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及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区房管局一直重视对中介市场的规范,本着管理兼规范的原则,为提高我区中介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累计组织培训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四百余人,每季度对辖区内各中介进行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依法查处。每年召开中介行业座谈会数次,听取中介代表意见、建议,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向中介及广大群众宣传规范中介市场的理念。目前该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经过一周时间的检查,辖区共有各类中介服务企业359户,其中无照经营108户,63户属于经营其他商品或服务。针对以上情况市场监管局会依法进行查处。

武清区地方税务局:

一、关于城区内各房地产中介是否符合《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设立条件,不属于武清区地方税务局的管理内容,武清区地方税务局无解释权限。

二、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者是否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问题。目前,在我区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并纳入税务管理的企业和个体户,均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自行申报或代扣代缴了相关税款。2016年以来,武清区地方税务局相关部门开展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纳税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发现逃避缴纳税款的,稽查部门已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追缴了税款、滞纳金,并进行了处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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