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6-09-12 14:15

标题:水晶城小区非法养犬扰乱居民生活

    您好,我已经是第二次在这里反应河西区水晶城揽星园20号楼104室非法养犬的问题,第一次反应后有尖山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和我联系过,但是好景不长,大型犬被移走了几天,又回来了,后来几次和工作人员联系,都是联系过了好几天后面又开始每天狂吠,扰乱居民正常生活。在这里我有几点疑问,养犬的人有没有办理养犬证,这样的大型犬不是不能饲养吗?更何况这家的行为已经扰乱了局面的正常生活!请有关部门尽快及时有效的处理该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6-09-20 10:5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赵女士: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公安河西分局核查处理。

    接件后,分局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水晶城揽星园20号楼104单元住户解释家中大型犬系儿子临时寄养家中。民警向其讲明天津市犬只管理有关规定,责令限期将犬只自行处理,否则将依法予以收缴。该住户表示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尽快将犬只送回。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犬只扰民问题,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提示社区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并对违章养犬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分局工作人员与反映人电话取得联系,将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反馈,反映人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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