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非要群众花冤枉钱换医保卡吗?
领导您好:
我有一张2008年光大银行的医保卡,由于当时制卡技术较差,卡表面粘附磁条已掀起,经常影响使用,我于是在建设银行缴纳工本费重新办理了医保卡,新技术制卡质量很好,看病能正常使用很方便。我想去光大银行注销只有银行卡功能的老卡,被告知要社保部门开具清户证明才可以办理,我于是去尖山街行政审批大厅4号窗口办理证明,被告知要到银行开具银行卡挂失证明后才能来此办理注销证明,再去银行销户。
在银行只有缴纳挂失费后15天才能在缴纳新卡工本费后制成新卡再办理注销。然而还能使用的光大银行卡就在我手中,并没有丢失。只是卡片由于制造质量原因造成我使用不便。
按说我们缴纳了社保费用,社保部门应该加强服务意识,发现问题免费更换社保卡。现在我已经缴纳工本费重新制卡。但为了注销老账号还要银行社保来回跑。
难道不能在行政审批部门同时出示新老两张卡片,拍照登记注销老账号吗?非要走挂失手续才能办理吗?现在国务院实行简政放权,我们社保部门能否做些实事让群众省点事呢?我无形中跑了几次冤枉路还要缴纳不必要的冤枉钱,才能得到安心稳定的社保服务。真的让我觉得事情太难办了。您说我必须要花这个冤枉钱、浪费诸多时间吗?